案例:湖南**煤灰利用有限公院加气混凝土产线设备质量问题;
螺旋输送机鉴定1)用户反馈:螺旋输送机结构设计不合理,料浆搅拌系统配置电机过小,液下泵、渣浆泵扬程不足,蒸养车及轨道结构不合理,模框结构不满足使用要求,吊具设计不合理;
2)主要争议:加气混凝土产线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要求;
3)现有材料:合同及其技术协议、安装图纸、工艺流程图;
4)专家组查勘重点:按照用户反馈的主要争议问题,根据工艺流程图逐步查勘设备情况;争议配置不合理设备核对铭牌和技术协议;主张涉及不合理的单机设备通过静态检测,单机空载运行和负载运行测试验证确认问题现象,并分析原因。
5)分析意见主要方向:围绕主要争议,按照配置不符合、结构设计不合理、功能实现存在明显缺陷三个重点方面作出分析意见。对于整改改进的项目予以肯定。
提示供需双方要点:关于工程设计、制造、安装边界问题需要在合同技术协议拟定初期应予以明确,避免在后续纠纷阶段无法举证;对于双方认可的改造内容,应尽可能予以体现,不随意扩大诉讼范围。
关联案件:加砌块产线设备制砖产品功能缺陷、性能(特别是产能或单产能耗)不足的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