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12日丨飞荣达(.SZ)公布,公司于年9月11日与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高发科技园旧厂房区城市更新单元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实施主体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高发科技园旧厂房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城市更新,并负责该项目城市更新的搬迁、重建事宜及资金投资。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就公司在该项目范围内所有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事宜签署协议。
此次搬迁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猫头山高发工业区高发8#厂房一至六层,双方共同确认被搬迁房屋永久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23㎡,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用途为厂房。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深圳市不动产权第号、粤()深圳市不动产权第号、粤()深圳市不动产权第号、粤()深圳市不动产权第号、粤()深圳市不动产权第号、粤()深圳市不动产权第号。
协议显示,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补偿方式一次性支付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补偿费、装修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等共计约.02万元,在甲、乙双方签订《被搬迁房屋移交确认书》且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且该搬迁补助费应在被搬迁物业拆除工作启动前付清。
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在约定建设期内按照被搬迁房屋永久性建筑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55.00元的标准支付。补偿期限从双方确认的搬离日期起至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取得回迁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通过书面通知或媒体公示方式告知公司的回迁房屋入伙之日止。
此次涉及城市更新的搬迁厂房位于公司南山区旧厂区,由于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需要,公司全部生产设备及产能均于年5月搬迁至光明新厂区,此次城市旧改实施的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预计此次搬迁补偿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