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邯郸市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集中攻坚行动,推动工作落实
市安委会决定自9月18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继续深化开展“落实硬措施、深化大检查、全力保安全、护航二十大”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
问题隐患“清零”行动。突出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以往发现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等8个方面共性内容,紧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设施设备、重大危险源点,由各行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全覆盖式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安全执法“利剑”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突出“四查四改”,即排查近5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看责任体系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排查近3年来检查发现过重大隐患或问题集中、隐患较多的企业,看体制机制不完善、排查整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排查行业领域中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看风险辨识不全面、管控措施不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排查监管执法能力较弱县(区)的重点企业,看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监察“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组织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同时,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社会群众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各县(市、区)每个月开展不少于5场次的“五进”活动。
督导检查“增效”行动。从9月5日开始到10月底,持续开展“各级领导包联督导、市县安委办综合督导、行业部门专项督导”三个层面的立体化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突出“五个抓牢”,开展安全大检查
抓牢组织发动,力求全面及时。全市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均制发了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组织推动,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高位启动,全面开展。
抓牢职责任务,力求细化具体。市安委办制发了《邯郸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项重要措施的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方案》,将“十五条硬措施”细化分解为60项重点任务和项具体举措,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督促各单位逐条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
抓牢示范带动,力求严密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研究部署,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推进工作。市安委办建立“月汇总、季排名”制度,每月收集汇总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各县(市、区)进行排名通报。排名通报分别报市安委会领导,发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单季度排名后3位和连续两季度排名后3位,分别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对其进行了警示座谈。
抓牢清单管理,力求实效实绩。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普查,经市直部门核查,确定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家。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原则,逐级逐行业建立监管台账,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实施“一表三清单”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开展全覆盖检查。
抓牢隐患治理,力求深入彻底。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核查+专家支撑”,聘请相关专家团队,对高危重点企业开展全面体检、深入检查;利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参与日常监管监察,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累计使用专家人次,投入资金近万元,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6.43万余条,其中,整治深层次问题隐患条,重大隐患33条。
重点领域不放松,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方面。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论证。危化园区认证“十有”标准,已落实7项,不涉及2项,信息化平台1项预计9月底建成投用;开展老旧装置专项整治。全市危化领域共排查设备设施台(套),涉及3家企业5套老旧装置的自评信息和深度评估信息,已全部录入应急部系统,52项管控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开展“四库”专项整治。全市共摸排“四库”个,其中“原料库”个、“产品库”91个、“危废库”75个、“临时库”20个,排查整改问题隐患条;进行油气储存专项改造提升。4家油库均已完成“一库一策”整治提升,排查整改问题22条,全部建成气体检测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燃气方面。建立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突出燃气输送管道、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部位,深入开展城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截至目前,共排查农村(社区)个,入户安检.4万户,排查燃气管道1.07万公里,排查燃气商业用户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处。
煤矿方面。严格落实煤矿包保制度办法,20处煤矿按照监管权限,分别由市、县监管部门安排专人包联并实施常态化巡查;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发布制度,今年以来,共发布重大风险预警信息9次,做到了20处煤矿的处主要风险隐患全覆盖;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开展煤矿防治水和瓦斯防治专家会诊,聘请6名国家级专家,为8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煤矿“开方治病”,整治问题隐患44条;开展煤矿顶板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改顶板方面突出问题条;针对整合煤矿、退出煤矿可能存在的“三超”和超层越界等危险因素,实施煤矿夜查“零点行动”17次,纠治问题隐患92条;组织辖区生产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4处正常生产煤矿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及以上达标率%。
非煤矿山方面。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矿山和重点环节,对单班入井超30人地下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山、尾矿库开展不间断巡查检查;对设备检测检验、动火作业、外包队伍管理、爆破作业、提升系统、通风系统、防水系统、安全培训、防汛度汛等11个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条;强化重点企业安全监管,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执法检查矿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条,立案31起。
冶金工贸方面。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围绕各项重点任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项,引进国家级安全管理专家团队,帮助、指导钢铁行业深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聘请福道公司和首钢迁钢公司专家对8家钢铁企业开展安全诊断,排查整改问题隐患条。
交通运输方面。集中开展“两客一危”、公路超限超载、公路运营安全专项治理,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9万人次,检测车辆.4万辆,查处非法违规营运车辆64部,查扣超限车辆,卸载9.4万吨。
建筑施工方面。加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搭设、深基坑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累计派出监督检查组个,检查建筑施工项目(企业)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条。
特种设备方面。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三大专项”行动,共定期检验了各类特种设备台,拆解、检查和更换电梯鼓式制动器台,整治在用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台,集中销毁各类“黑气瓶”只,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条。
自建房方面。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对D级危房做到“坚决整治、应拆尽拆”,实行“一区一案、一房一案、限期整治”,对C级危房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密切监控。截至目前,全市39栋自建房危房已全部完成整治并录入信息系统。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韩金鑫/文 胡高雷/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