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猪肉时,要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注意查看“两证一报告”,观察其感官指标是否正常,结账时应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鲜、冻畜禽肉的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各类畜禽肉时,要认真鉴别、查看票据、依法维权。
关于鲜、冻畜禽肉的消费提示
鲜、冻畜禽肉是日常餐饮消费的常备食材。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各类畜禽肉时,要认真鉴别、查看票据、依法维权:
一、正规经营是关键,进货渠道有保障。购买时请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此类经营者进货渠道正规,肉品质量相对有保证。
二、检疫检验有证明,仔细查验需谨慎。购买猪肉时,要注意查看“两证一报告”(即动物检验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购买牛肉、羊肉、禽肉等其他畜禽肉时,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对于进口肉类,注意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记录。无相关证章或证章不全的,应避免购买,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三、感官指标细分辨,包装标识要注意。购买鲜肉时,应仔细观察其感官指标是否正常。如表面有一层微干的外膜,有光泽;表面微干或湿润,但不粘手;按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异味。购买冷冻肉时,应重点查看冷冻展示柜运行温度是否正常。如有包装,应选择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的产品,避免购买解冻变软、包装袋内冰霜较多的产品。
四、依法维权留凭证,维权热线要记清。结账时应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或电子有效凭证。如遇肉品质量问题及消费有纠纷,可及时拨打、投诉热线或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此外
济南市也发布了
《关于鲜、冻畜禽肉的销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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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销售过程控制、严禁销售不符合要求的肉类……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鲜、冻畜禽肉的销售提示》,要求肉类入场销售者应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产品。
关于鲜、冻畜禽肉的销售提示
肉类入场销售者应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产品,主要要求如下:
一、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入场肉类销售者应建立进货台账,批发商应同时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采购猪肉产品要批批查验并留存《动物检验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和进货凭证,采购牛羊肉产品要批批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留存相关证明资料。记录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二、严格销售过程控制。配备与销售的肉类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贮存冷藏肉品保持0-4℃温度、冷冻肉品保持-18℃及其以下温度,做好相应温度记录,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肉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对肉类贮存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维护保养,保持场所卫生、员工个人卫生。
三、严禁销售不符合要求的肉类。严禁购入无合法来源、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已变质的肉类产品。市场内肉类产品销售者要实行挂牌经营制度,公示销售者信息、肉品产地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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