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扬:给小贩留条活路,给城管留点尊严
已执行了11年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将被修订,修正草案中增加了“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的人性化管理条款。按照这一思路,南京市将陆续接受4大类摊点的申报,为1万多个规范后的摊点发放临时摆摊许可证。(4月29日《现代快报》) 摊点、摊贩,向来是城市管理的难题,争议不断、矛盾不断、冲突不断。城管有“秘籍”,摊贩有“绝招”,双方形同水火,堪称最激烈的“人民内部矛盾”。一方面是城市形象需要维护;另一方面是百姓生计不能不管,孰轻孰重,谁进谁退,确实让城市管理者挠头。 几十年的拉锯实践表明,小摊小贩是“退”不了的,因为生存的压力让他们退无可退,还因为小摊小贩满足了市民们的部分消费需求。长期对峙不是办法,一味封堵不是办法,于是,只有城市管理者退让一步。南京市的管理者们先行退让了一步,允许各类摊点限时限地摆放,相信随后将有更多城市管理者仿而效之。 这样做不仅是人性化地还权于小贩,而且契合目前的社会情势——— 经济危机下,下岗失业者增多,容许小摊小贩在城市角落滋长,相当于在无形之中开辟了一个消费市场,这个市场看上去并不起眼,而对于拉动内需的作用不可低估。更重要的是,城市底层人群从此多了一条活路,并且多了一条“向上流动”的通道——— 从小摊小贩到个体工商户,从个体户到小企业,从小企业到大企业,保不准,今天的小摊贩就会成长为明天的企业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不就是这样一步步“培育”起来的吗? 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则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城管与小贩长期僵持着、对峙着,企图赶尽杀绝,其实是猫捉老鼠,双方都疲于奔命、筋疲力尽,小贩们的生意做得不安生,城管们的形象也被“妖魔化”。在城管与小贩的“斗争”中,城管看上去极具正义、极其强势,但因其基本工作客观上是剥夺小贩的活路,并因其执法方式难免粗暴,因而城管获得的社会评价相当糟糕,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城管并无多少正义和尊严可言。 城管作为一个执法群体,绝不是天生的“野蛮人”,城管屡屡粗暴执法,与他们所执之法本身不近情理有关。换言之,城管也是不合理的城市管理制度的受害者,他们成天坐在火山口上,正义、尊严、荣誉随之蒸发。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管理制度趋于人性化,既给小摊小贩留了一条活路,也无须再逼迫城管充当“野蛮人”,相当于给城管及其执法保留了尊严。